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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111811 次浏览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及学(协)会:

为积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优质培训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3年7月20日00:00至8月20日24:00。

备案项目:2024年1月1日00:00日至2024年1月15日24:00。

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途径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单位(即各级行政用户),须按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及时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范围,以便于下一级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三)2024年新项目申报采用2023年申报账号进行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附件1)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表格(附件2)填写要求执行。

(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发押更大作用,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连续备案2次。

(三)为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要求,鼓励曾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的获奖单位和获奖人,以获奖项目为依托,积极申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鼓励申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按学科或按属地化管理:申办单位逐级向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项目在逐级申报过程中,各级相关管理部门须按要求认真核审,按相关要求报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各申办单位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上填报的项目上报后,还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在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各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直接向省继委办公室申报项目的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不需向省继委办公室报送。

(二)申报与备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不得收取费用。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含直接向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二)各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后,通过“项目管理”栏目下的“疑似负责人超项查询”,可查询项目负责人可能存在的超项情况(根据规定,同单位相同专业学科只限申报1项,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1项)。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实行严格有效的属地化管理,各地、各单位对所辖区域的项目申报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监管,不断扎实推进相关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新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予以不批准处理,并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项目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六、批准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新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经核准,于每年年底前对评审通过的下一年度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每年2月底前公布当年度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并择期公布不同意项目和经整理汇总的不同意原因。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须安排在2024年3月1日以后举办)。


七、联系方式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卫健委9楼河南省医学会

联系人:周鑫  马辛声

联系电话:0371-85963987


八、文件公布

本文件在河南省医学网站(https://www.henanyixue.com)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s://cme.henanyixue.com)予以公布。

 



附件:1.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docx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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