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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27980 次浏览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平稳有序组织,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备考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提前准备好
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消毒湿巾等防护物品。

2.及时了解考区、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申报等工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务必注意当地规定的证明有效时间。

3.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符合健康要求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

 4. 参加考试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保持安全距
离。

5.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接受专业评估,确需在隔离试室考试的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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